2014年4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为1年。2014年7月1日,甲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出售给丙。根据合同法律

  • A+
(1)【◆题库问题◆】:[多选] 2014年4月1日,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为1年。2014年7月1日,甲在未通知乙的情况下将该房屋出售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乙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乙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乙请求确认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乙请求确认甲与丙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答案◆】:B, C

【◆答案解析◆】: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章程的内容与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
C.外资企业可以是非法人企业
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投资者按照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且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前,不得分立,但是,可以和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1)选项A: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2)选项B:合作企业章程的内容与合作企业合同不一致的,以合作企业合同为准;(3)选项C: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成为其他责任形式;(4)选项D:在投资者按照公司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前,公司之间不得合并,公司不得分立。

(3)【◆题库问题◆】:[单选] 居民乙因拖欠居民甲l80万元款项无力偿还,2010年6月经当地有关部门调解,以房产抵偿该笔债务,居民甲因此取得该房产的产权并支付给居民乙差价款20万元。假定当地省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5%。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居民甲应缴纳契税1万元
B.居民乙应缴纳契税1万元
C.居民甲应缴纳契税10万元
D.居民乙应缴纳契税10万元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抵债房屋的价值=180+20=200(万元),所以由甲企业缴纳契税=200×5%=10(万元)

(4)【◆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关于委托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委托合同中没有约定保密条款,但是受托人仍旧负有保密义务
B.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如果是以受托人名义取得,则属于受托人所有
C.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D.委托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无论是以委托人名义取得,还是以受托人名义取得,均需转交给委托人。

(5)【◆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可以办理()。
A.借款转存
B.借款归还
C.现金缴存
D.现金支取

【◆参考答案◆】:A, B, C

【◆答案解析◆】:(1)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2)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6)【◆题库问题◆】:[单选] 甲外国投资者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乙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并构成对乙公司的实际控制。下列关于该战略投资行为应当履行的相关外部程序的表述中,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是()。
A.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则批复;转让完成后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B.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就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原则批复;将股份转让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转让完成后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C.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转让完成后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D.获得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转让完成后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投资者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构成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按照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向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完成这些手续后,上市公司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凭该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7)【◆题库问题◆】:[单选] 2010年1月1日,王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约定2010年6月1日偿还5万元,2010年12月1日偿还5万元。2010年12月20日,王某仍未偿还。张某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起算。
A.2010年1月1日
B.2010年6月1日
C.2010年12月1日
D.2010年12月20日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定有履行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清偿期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王某与张某约定分两次还款,2010年12月1日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故诉讼时效期间自2010年12月1日起算。

(8)【◆题库问题◆】:[多选] 下列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哪些属于具有正当理由()。
A.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
B.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C.降价销售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
D.为推广新产品进行促销

【◆参考答案◆】:A, B, C, D

【◆答案解析◆】: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因下列情形而进行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均为正当:(1)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和积压商品;(2)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3)为谁广新产品进行促销;(4)能够证明行为具有正当性的其他理由。

(9)【◆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计算题:A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2009年12月26日,经股东大会批准,A公司通过一项股权激励计划。该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为:A公司向B公司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万股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0年1月1日起在B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购买10万股A公司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2009年12月26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在2010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为16元,在201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8元,在201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9元,在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1元。第一年有10名职员离开B公司,B公司估计三年中离开的职员的比例将达到20%。第二年又有2名职员离开公司,公司将估计的职员离开比例修正为15%;第三年又有5名职员离开。要求:

【◆参考答案◆】:(1)A公司对该股权激励计划应按照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因为A公司是该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服务的B公司的股东,且是以A公司自身的权益工具进行结算,所以A公司应按照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 A公司2010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由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分别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项目4000万元[100×10×(1-20%)×15×1/3]。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4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0 A公司2011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由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分别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项目4500万元[100×10×(1-15%)×15×2/3-4000]。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4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500 A公司2012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由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分别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和资本公积项目3950万元[(100-10-2-5)×10×15-8500]。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395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950 (2)B公司对该股权激励计划应按照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因为授予本企业职工股票期权的是其母公司A公司,所以B公司没有结算义务,应该按照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处理。 B公司2010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由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分别调增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项目400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4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000 A公司2011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由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分别调增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项目450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45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500 A公司2012年度个别财务报表由于该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分别调增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项目395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395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950

【◆答案解析◆】:[该题针对“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股份支付交易的处理”知识点进行考核]

(10)【◆题库问题◆】:[多选] 甲为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甲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选项中国,属于上述“某些事由”的有()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无天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参考答案◆】:C, 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183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B选项不属于前述法定事由。

发表评论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