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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士)题库
(1)【◆题库问题◆】:[单选] 甲、乙、丙三位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拟由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决议
B.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C.无须经过股东大会会议讨论,甲股东可以安排公司经理办理担保事项
D.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且由出席会议的甲之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A.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进行决议
B.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C.无须经过股东大会会议讨论,甲股东可以安排公司经理办理担保事项
D.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且由出席会议的甲之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该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题公司是向股东甲提供担保,因此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
(2)【◆题库问题◆】:[问答题,案例分析题] 中国证监会在组织对A上市公司(本题下称"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实:(1)1998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格,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甲便要求公司财务总监乙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配股条件。乙组织公司会计人员丙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1999年10月申请配股并获批准发行。(2)在A公司申请配股期间,持有A公司5.5%非流通股票的B企业认为A公司的股票将会上涨,便于1999年8月以每股8.65元的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A公司股票50万股,使其持有A公司的股票达到6%,随后,A公司的股票价格连续攀升,同年9月,B企业以14.89元的价格抛出所持A公司的50万股流通股票;为A公司出具1999年度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李某,在该报告公布日(2000年3月16日)后,于2000年5月购买该公司4万股股票,并于6月抛出,获利6万元;C证券公司的证券从业人员钱某认为A公司的股票仍具上涨潜力,遂于2000年6月购买A公司股票2万股,其购买的股票被深幅套牢,亏损严重。要求:
【◆参考答案◆】:(1)首先,A公司、乙、丙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有关规定,上述当事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刊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A公司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乙、丙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乙、丙为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其次,甲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首先,B企业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为非法,因为,B企业持有A公司5%以上的股票,其属于内幕信息单位,其不以收购为目的,在A公司申请配股期间买卖该公司股票即为非法。其次,李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合法,因为,尽管李某是为A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的人员,但其在该报告公开5日以后的时间买卖该公司的股票,即为合法。第三,钱某买卖A公司股票的行为非法,因为,凡是证券从业人员在其任期或者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
(3)【◆题库问题◆】:[判断题]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A.正确
B.错误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对国有独资公司,任免其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任免建议。
(4)【◆题库问题◆】:[单选] 下列时间中哪一个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而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参考答案◆】:B
(5)【◆题库问题◆】:[单选] 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形式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C.乙是在形式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
D.乙应当返还手表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选项AB不对。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所以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
(6)【◆题库问题◆】:[多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某公司的董事、经理()的行为,导致因该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或者被予以没收。
A.董事长张某向社会散步虚假信息,引起该公司股票上涨,于是将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抛出从中获利
B.副董事长蒋某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一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一笔资金
C.总经理武某将公司一紧俏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后又替其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获得一部分利润
D.副总王某将公司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
A.董事长张某向社会散步虚假信息,引起该公司股票上涨,于是将自己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抛出从中获利
B.副董事长蒋某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一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一笔资金
C.总经理武某将公司一紧俏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后又替其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获得一部分利润
D.副总王某将公司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
【◆参考答案◆】:B, C, D
(7)【◆题库问题◆】:[多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A.可由代表国家签订出让合同的县级土地管理部门通知使用者续期
B.可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C.由土地管理部门与使用者协商确定使用权
D.可由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A.可由代表国家签订出让合同的县级土地管理部门通知使用者续期
B.可由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C.由土地管理部门与使用者协商确定使用权
D.可由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A, C,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题库问题◆】:[判断题] 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无论是通过协议收购方式,还是通过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人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除获得豁免外,均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
A.正确
B.错误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正确
(9)【◆题库问题◆】:[多选]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融资租赁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B.对租赁物的质量保证及根据合同出卖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均由出卖人直接对承租人负责
C.融资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D.出租人应当保证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独占使用权
E.出租人负有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A.融资租赁关系涉及三方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B.对租赁物的质量保证及根据合同出卖人应提供的其他服务,均由出卖人直接对承租人负责
C.融资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D.出租人应当保证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对租赁物的独占使用权
E.出租人负有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参考答案◆】:A, B, D
【◆答案解析◆】: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承租人负有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10)【◆题库问题◆】:[问答题,简答题] 案例分析题: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1)A公司的股东甲公司抽逃出资100万元,其中A公司董事张某协助其抽逃出资。2014年7月10日,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甲公司和张某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张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甲公司以其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2)A公司应支付B公司货款200万元,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2014年6月1日。2013年9月1日,A公司向B公司提前清偿了该笔债务。2014年7月11日,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3)A公司和C公司签订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应当于2012年3月1日之前交付货物,C公司应当于2012年4月1日之前支付货款。A公司依约发货后,C公司一直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A公司无正当理由也未对其到期债权行使任何权利。(4)2013年9月,A公司将自己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汽车作价68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D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2014年7月20日,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了该笔交易。D公司向管理人返还该小汽车之后,对于D公司已经支付的价款68万元,管理人提出,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D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5)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E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E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E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E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6)2013年11月,A公司向F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4日,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售与G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G公司对A公司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F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G公司后,要求G公司返还该机床,遭到G公司的拒绝。(7)2013年l2月,A公司向H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尚未交付给A公司。H公司向管理人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甲公司的抗辩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管理人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分别说明理由。(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主张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代表A公司对C公司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哪一天?并说明理由。(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D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是否有权要求E公司向其交付该设备?当管理人要求E公司向其交付该设备时,E公司能否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提出抗辩?如果E公司将该设备交付给管理人之后,E公司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应如何处理?并分别说明理由。(6)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G公司是否有权拒绝F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如果G公司拒绝了F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F公司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能否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7)根据本题要点(7)所提示的内容,H公司是否有权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①甲公司的抗辩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管理人要求张某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根据规定,管理人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公司的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承担相应责任,并将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2016年7月1日。根据规定,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导致其对外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在本题中,A公司对C公司提起诉讼的原诉讼时效期间为2012年4月1日~2014年4月1日;由于A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导致其对外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因此,A公司对C公司提起诉讼的新诉讼时效期间为2014年7月1日~2016年7月1日。(4)D公司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的交易的,买卖双方应当依法返还从对方获取的财产或者价款。因撤销该交易,对于债务人应返还受让人已支付价款所产生的债务,受让人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①管理人有权要求E公司向其交付该设备。根据规定,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要求买受人向其交付买卖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②E公司不能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提出抗辩。根据规定,买受人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③E公司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根据规定,买受人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并依据上述规定将买卖标的物交付出卖人管理人后,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共益债务清偿。(6)①G公司有权拒绝F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根据规定,G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F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该机床的所有权,因此,G公司有权拒绝F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②F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前,原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7)H公司有权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毁损、灭失,因此获得的保险金尚未交付给债务人,权利入主张取回就此获得的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